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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时绩效考核说明

发布时间:2017-03-23    编辑:admin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量:

1.旷课一次,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。旷课两次扣除当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。

2.没完成课时工作量考虑直接进入C档。擅离课堂直接进入C档。

3.上课迟到、早退者一次在“工作态度”考核中扣5分,依次递增。

4.听课按学院规定执行,缺一节减1分。

5.教室内吸烟、酒后上课,一次减2分。

6.调课手续不全,每次减1分。

7.无故不参加会议、学习等活动,一次减1分。

8.病事假按学院规定执行。

9.出现教学事故者扣除当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。

10.由学院相关部门检查发现严重违规、违纪问题,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,直接为最后一档。

11.各种奖项包括院级、市级、省级和国家级。

12.每位教师应具备纸质版和电子版教案,教案不全者扣,安其缺少程度扣5—10分。积极承担第二门课,双教案加2分。

13.以上需要上交的材料没有按时间完成、上交扣3—5分。

14.无课专任教师不享受岗位绩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