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推选学关于组织推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、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5-14 编辑:admin 来源: 点击量:
各教学系部、有关职能部门:
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加强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,推进宏观决策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民主化,搭建“专家治教”平台,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,经研究决定,启动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。现将推选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委员的组成
(一)教师:热爱教育事业,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。
(二)教学管理部门、教学系部领导班子成员:保证行政和学术权力的配合,有效发挥委员会的作用。
(三)学院领导班子成员:担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。
二、推选名额
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人数均不超过17名。委员会的组成应保持学科、专业方向的均衡和委员的代表性。请各系部、有关处室根据委员推选条件推荐1-2名候选人。
三、推选人选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;
(二)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,坚持原则、公道正派,组织协调能力较强;
(三)关心教育事业,有参与议事的意愿和能力,能够正常履行职责;
(四)熟悉职业教育发展动态,熟悉职业教育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,熟悉学院教学管理与改革工作,思想活跃;
(五)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,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;
(六)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。
四、推选方式
(一)自主申请:有意愿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同志自愿填写《通辽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》和《通辽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表》。
(二)单位推荐:在自主申请的基础上,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,严格把关,认真推选,5月18日前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并提交推荐表。
(三)组织评审:根据专家组构成和成员条件要求,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在综合考虑专业、年龄及来源结构等因素基础上,负责对专家候选人员进行评审,遴选产生委员名单。
(四)全院公示:根据评审结果,在全院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。
(五)学院审批:对公示无异议的委员,教学工作委员会统一向学院上报审批。
(六)颁发聘书:根据学院审批结果向各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。
附件:1.通辽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
2.通辽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表
2019年5月14日